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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看到她的第一眼,我便认出了她。”
“她是冲我而来的,是来索命的!”
江烨的眉头微微一皱。
“什么吐蕃公主?”
杨敬之忽然仰头大笑,“她分明是十年前,那个死掉的孩子!”
此言一出,柴房内的空气仿佛凝固了。
李云裳的身形微微前倾,面具后的目光锐利如刀。
江烨则是瞳孔骤缩,心头掀起惊涛骇浪。
杨敬之此刻已是状若疯魔,眼神中含着一缕狠戾之色。
“她的眼角,有一颗三角泪痣。”
“极为特殊。”杨敬之喃喃自语,目光涣散,“当初,在胡氏医馆第一眼见到这个孩子,我就记住了她眼角的泪痣。那种痣相极罕见,我曾听人说,生有此痣者,一生注定与泪水相伴……”
他惨然一笑,那笑容比哭还难看。
“世上绝无这种巧合。还有她看我的眼神。”
“面含微笑,眼底藏刀。”
他抬起头,直直地盯着江烨,一字一句道:“她,就是胡明旭唯一的女儿,胡甜!”
……
瘟疫案与吐蕃公主失踪案,竟在此刻殊途同归!
这是江烨万万没有料到的结果。
吐蕃公主的贴身侍女连翘,竟是胡氏医馆的千金?
那城南贫民窟三条街上,唯一的幸存者?
刹那之间,所有的线索如同散落的珠玉,终于被一根无形的丝线穿了起来。
江烨的眼中浮现一抹明悟之色。
原来如此。
胡甜当年侥幸逃脱,隐姓埋名,流落天涯。
不知她用了何种手段,竟能混入吐蕃公主的身边,成为贴身侍女,且颇受宠信。
而在出使大衍的途中,胡甜制造意外,令真正的吐蕃公主娜姆坠河身亡。
继而,她主动提出,代替娜姆公主与大衍联姻。
这一系列手段,环环相扣,步步为营,显而易见。
她是冲着杨敬之来的。
十年蛰伏,千里复仇。
这等心性,这等谋略,当真令人心惊。
然而江烨的眉头却微微一皱,隐隐感觉哪里不对劲。
既然胡甜已然取代娜姆公主的身份,那么她位高权贵、母仪天下,日后再想方设法除掉杨敬之,岂非更为稳妥?
何必急于一时,在云水驿站便露出马脚?
还有那具穿着吐蕃公主服饰的女尸,又是何人?
江烨若有所思,沉声问道:“你对胡甜做了什么?”
这个问题问得极妙。
杨敬之绝非一个坐以待毙之人。
为保全自身,他灭胡、孟两家满门;为防止泄密,他杀掉焦杰;为斩草除根,他又遣杀手行刺江烨。
这是一个惯于先下手为强的人。
胡甜谋划多年,好不容易取代了娜姆公主,没必要再多生枝节。
一定是有什么意外,打破了胡甜最初的计划!
而这个意外,十有八九……出自杨敬之之手。
杨敬之眼睛一眯,长叹一声。
“这贱-人假冒吐蕃公主,万一被她告到御前,圣上震怒,焉有我活命之理?”
他的声音里带着几分自嘲,几分无奈。
“于是,当晚,我便遣死士潜入她的房间……”
“慢着。”
江烨忽然出声打断,目光如炬。
“当晚有死士进入?那死士是男是女?又是如何避开守卫进去的?”

